1、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完成一日三餐制作;
2、早餐:饮品两种(牛奶/豆浆选其一,粥品一种)、面食不得少于两种(两天之内不能重样);
杂粮若干(胡萝卜、紫薯、南瓜等)、小菜两种、水煮鸡蛋或茶叶蛋;
3、午餐标准:周一、二、四、五(荤菜一道+荤素搭配一道+素菜一道+汤,主食米饭或馒头)、周三(面食+小菜或包子+稀饭/汤+小菜或饺子+汤);
4、晚餐标准:炒菜+米饭/馒头+汤或面食+小菜或包子+稀饭/汤+小菜。
1、掌握基本切、配菜技巧,菜肴搭配合理、色香味俱全;
2、可制作各种菜肴及面点;
3、持有厨师证;
4、身体健康,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,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;
5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服务意识;
6、具备制作公务接待餐技能;
7、可接收用工单位及用人单位双重管理。